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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境外外国人来青工作基本流程
公告时间:2019-07-04

境外外国人来青工作基本流程

申请主体:在青外国人聘用单位

一、申请

入境前,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合同或意向书,用人单位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系统”(http://fwp.safea.gov.cn/)为外国人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具体步骤如下:

1、用人单位注册并登陆系统,选择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一般人员选择B专业人员–(六)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开始填报。

2、预审通过后,用人单位持系统附件中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窗口进行受理。(材料顺序:1.申请表原件;2.护照复印件;3.劳动合同原件;4.工作资历证明复印件;5.最高学历的认证件复印件及翻译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认证件复印件及翻译件;7.体检复印件;8.随行家属相关材料)

(1)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一号受理点

接收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532-66711728

(2)青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二号受理点

接收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社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32-66773812

注: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有关业务,需要现场办理的环节,A类人才、文教类单位(学校、教育机构等)统一到一号受理点办理,其他申请可选择相应受理点就近办理。

3、受理通过后,等待审查和决定(约10个工作日)。

4、决定通过后,登陆系统下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电子版)。

二、办理工作签证入境(受理机构:驻外使领馆)

用人单位将系统下载的中英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电子版),发送给外国人,外国人凭打印出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等材料到驻外使领馆办理Z字或R字签证入境。

三、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受理机构:青岛市外国专家局)

入境后7日内,带领外国人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南路85号)进行体检或换领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登陆系统为外国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步骤如下:

1、选择系统左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9.已获得工作许可通知的–开始填报–输入原申请号或人员基本信息–搜索–完善信息并提交。

2、如按照以上办法查询不到相关记录,则选择系统左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10.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点击“开始填报”-A类人员选择A,其他都选择B专业人员–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进入信息核查(按人员基本信息查询–搜索一下–找到人员信息–确认)或跳过此步,直接填报。

3、预审通过后,持系统附件中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窗口进行受理。(材料顺序:1.申请表原件;2.护照原件+复印件;3.福州南路85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体检复印件;4.保险复印件(注:保险最低标准为1680元/人/年);5.工作资历证明、学历及无犯罪证明认证原件+复印件)

4、等待审查和决定(约10个工作日),制证结束,系统进度显示“证件查验”或收到系统发送短信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证》和《许可决定书》。

四、办理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受理机构:青岛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话:0532-66573250)

入境后30日内,外国人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许可决定书》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五、外专延期、转聘材料顺序

1.申请表原件;2.劳动合同原件;3.原证件原件+复印件;4护照原件+复印件;5.保险复印件

六、注销材料顺序

1.申请表原件;2.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3.原证件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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