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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公告时间:2020-04-22

根据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申报征集。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特需人才、青年学者津贴项目。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所有申报须通过新一代ARP 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申请。申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选择拟申报项目名称)-新申报/申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ARP全年开放申请,不设定截至日期,每年有3个集中受理节点,错过节点的申报项目将在下个节点予以受理。

2.受理节点: 2021年度项目将分别在2020年4月15日(第一批)、6月30(第二批)、8月30日(第三批)分三批次对节点之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8月30日以后申报的,作为下年度项目受理。

3.申报前提:项目负责人须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往年申报时已经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激活账户并完善过个人简历的,无需操作。(具体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研究所外事或所内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人员联系)。

4.申报审核:院属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和申报资质进行初审,并征询本单位国际合作和人事部门意见后,提交“XXX研究所关于申报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的函”(见附表1)

通过系统提交申报。

5.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填写ARP系统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材料应包括:

1.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博士后项目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表2);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申报国际博士后项目的,还须另外提交;⑦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可证明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材料;⑧国外教授的推荐信2封(含博士导师或现工作单位研究组PI)。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外国青年学者津贴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表3)。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正在执行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5.境外执行

项目需要在境外(院级境外机构和中外联合研究单元,及经国际合作局认定的所级境外机构)执行的,须在申请时提交附加说明材料,说明在境外执行项目的必要性,并就如何保障项目境外执行进行说明。

三、其他事项

1.立项执行:2021年度项目将于2020年5月、7月、9月分批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始执行。

2.执行时间:原则上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延续项目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人才计划、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需在2022年9月30前执行资助总时长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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