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号)要求,决定开展我所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现结合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0年3月2日,我所科研流动站所有在站博士后。
二、评估工作安排
根据评估要求,现需要在站博士后人员2020年3月27日前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三、要求
博士后综合评估是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被取消博士后招收资格,请各位博士后确保填报数据如实准确,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婷,苏华 联系电话:80662786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