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助重点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的全职博士后。
2.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3.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5.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入选国家及省“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的。
(二)资助重点
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二、推荐项目数量
以流动站设站单位为推荐主体,推荐数量按照不超过本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进站(不包括中途退站和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博士后数量的10%进行推荐,研究所共4个推荐名额。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设一等项目资助。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个人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附件1 2021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附件2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PDF电子版,填写规范见附件3),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科院青岛能源所—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XXX)。
(二)《佐证材料》PDF电子版。主要包括:《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奖励(排名前3位)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或公布文件首页、盖章页及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盖章页等),按以下格式命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佐证材料(例如:XXX -佐证材料)。
(三)《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请新建文件夹,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科院青岛能源所—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XXX)。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材料请于4月18日12:00前发送至chenyy@qibebt.ac.cn。
五、其他
(一)申报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须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向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项目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按相应推荐程序审核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复核,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联系人:陈芸燕
联系电话:80662787
电子邮箱:chenyy@qibebt.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