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调整为:2100元—29119.25元。
请各部门或研究组人事工作秘书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1.2022年7月(含7月)以后入职的项目聘用人员的公积金基数,下限不得低于2100元;
2.已入职的项目聘用职工,公积金基数如低于此下限(2100),无需提交申请,将自动调整到2100元。在此基础上,各部门如需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请通过网上办公平台“人事管理——工资调整审批”线上提交调整需求,所需调薪申请表可在“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薪酬福利”栏目下载,点击下载。7月窗口期后无法调整公积金基数。
3.调薪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7月5日,如未在5日前提交材料,默认仅调整低于下限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