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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公告时间:2022-09-16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提高门诊保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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