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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转发-青岛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函
公告时间:2023-02-08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大数据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函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32月1日8:30至2月15日17:00。

、网上申报流程

(一)个人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117.73.253.239:9000/rsrc;登录方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二)单位网上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户,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无误后,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进行上报。具体步骤如下。


1.单位用户点击“职称申报数据审核”,按照文件政策要求,逐一审核申报人员信息;

2.信息审核无误后,单位用户点击“职称申报数据上报”,一般情况选择“非委托评审人员未上报”。各单位在数据上报时,若有提示没有相应路径,则需要先新增路径。申请方式详见附件4。

(三)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按照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属地原则,各区(市)大数据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市)层面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市大数据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四)呈报部门审核呈报。市大数据局汇总全市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信息后,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呈报“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

、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经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务必于216日前(休息日除外),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件一式5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大数据局,由市大数据局汇总收集后统一报省大数据局。其中,《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呈报部门意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局统一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无需盖章。

联系电话:8591228685912587

报送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816室

邮政编码:266071

四、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须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上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证书。其他具体要求由各区市、功能区、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关于报送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

报材料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

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4.路径申请和主管部门审核操作说明

5.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附件1:关于报送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路径申请和主管部门审核操作说明.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5:材料报送及填报要求.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大数据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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