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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第一批青岛市博士后资助审核工作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3-02-15

各位博士后: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站博士后;

(二)出站在青就业博士后。

二、申报发放条件及标准

博士后项目资助

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站并开题的创新项目,申请时距进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符合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5万元或10万元博士后项目资助。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按照不超过当年招收博士后数量的50%予以推荐、参加评审。

(二)博士后生活资助

2022年91日-1231日期间在站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博士后)按照每月7000元标准发放;符合青人社发〔2022〕7号文件加发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每月相应加发2000元或6000元。已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在发放博士后生活资助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三)博士后聚青资助

2018年6月6日后出站,目前在青就业满1年且落户的博士后不含进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海归来青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博士后工作经历。符合条件的,给予25万元博士后聚青资助。本次博士后聚青资助分两次发放,对于就业满一年的博士后发放资助总额的40%,就业满两年的发放资助总额的60%。其中,已享受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在发放博士后聚青资助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

申报发放流程

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在青岛人才无感服务平台开展(简称无感服务平台)https://wgfw.qingdao.gov.cn/index。“无感服务”工作流程为数据抓取、信息审核、公示发放。

数据抓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及青岛市社保、就业、公安等系统,抓取在青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信息,经信息比对后,于2023年2月15日通过无感服务平台推送到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

单位初审

博士后站设立单位及工作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信息及博士后进站时间、进站身份、在站期间身份变动情况、在青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等博士后个人信息。具体审核信息及相关资料,按资助项目类别在无感服务平台提交

审核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提交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校对无误后,审核确认通过后,并按照程序公示。

1.单位内部公示。博士后站(基地)设立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社会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将博士后资助拟发放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资助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会同市财政部门发放博士后资助。

三、申报所需材料

  (博士后项目资助

1.博士后项目开题报告模版见附件1)

2.博士后证件照片(图片格式为jpg、jpeg、png);

3.博士后创新项目参加评审PPT(格式:16:9,文件名:一级学科-单位全称-姓名-博士后编号-项目名称)

博士后项目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请于2月20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postdoctor@qibebt.ac.cn,邮件命名:姓名-博士后项目-开题报告。后续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学科片评审。

“博士后证件照片”、“博士后创新项目参加评审PPT”可同时准备,获得研究所推荐资格后于无感资助系统提交,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博士后生活资助

1.激励生活资助证明材料(须在2022年6月1日之后获得);

如符合激励生活资助申请条件(对照附件2青人社发〔2022〕7号文件),请于2月20日17:00前将证明材料PDF版本发送至邮箱postdoctor@qibebt.ac.cn,邮件命名:姓名-激励生活资助-证明材料。

2.博士后银行账户信息(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

2月20日17:00前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录http://qibebthr.mikecrm.com/xCYOurr)(如已领取过2022年青岛市博士后生活资助且银行账户信息无变化,此次无需录入)。

3.与青岛市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原则上在青岛缴纳社保

博士后聚青资助

1.出站后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青岛市外来青博士后须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证书等;

3.海归来青博士后,2020年9月30日前结束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10月1日后结束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证明(附中文翻译)、出入境证明等;

4.博士后银行账户信息(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

请于2月20日17:00前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录入(http://qibebthr.mikecrm.com/xCYOurr)

如为青岛市外来青博士后或海归来青博士后,请2月20日17:00前2或3中要求的证明材料PDF版本发送至邮箱postdoctor@qibebt.ac.cn,邮件命名:姓名-聚青资助-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80662685

电子邮箱:zhangqian@qibebt.ac.cn


附件:1.博士后开题报告模板

2.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


附件【附件1 博士后开题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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