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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3-03-01

各研究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通知,现启动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提出,不接受纸质件申报材料。填报路径: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请填报/延续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申报前提:中方申请人未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激活账号并完善本人英文简历,须先登录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后方可通过ARP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平台账号激活方式和用户名等信息请与研究所外事或所内外国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人员联系)

中方申请人存在应结题未结题或仍有结题未办结项目,原则上暂不接受本次申报。

3.受理节点: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第一批次受理节点为2023年4月20日。请各研究组于4月20日前在新一代ARP系统中提交申报,并联系人事处审核。

4.立项执行:经专家评审后,第一批次立项结果将于2023年5月公布,结果公布后即可按立项执行说明启动实施。

5.延续项目申报: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可申请延续资助。延续资助须通过“延续资助申报”模块申报。项目正在执行且进度未达到计划来访总时长50%的,不得申请延续资助。

二、材料要求

完成ARP系统填报,并根据项目类型,上传如下附件:

1.国际杰出学者和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1);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③外国专家护照信息页扫描件;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⑤个人简历;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特需外国人才

①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②在华执行或执行完毕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③境外执行的项目,须提供上期境外执行工作成效和绩效监督执行情况说明。

三、境外执行

依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出国(境)及外籍人员来访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境外执行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项目确须在境外执行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原则上不再批复由于疫情原因申请境外执行的项目。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80662685


附件1 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


附件【附件1 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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