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青年博士科研人员: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以及《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包括3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为做好我所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以上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3月1日-4月20日,单位审核4月20日-4月30日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还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3月1日-4月20日,单位审核4月20日-4月30日
三、学术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全国博管办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3月1日-9月20日,提出申请后随时联系设站单位审核。
各项目详细岗位、申报方式及遴选方式等信息请查看附件。
四、联系方式
青岛能源所人事处 张倩 0532-80662685
全国博管办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王老师 010-62335012
学术交流项目 董老师 010-62335015
附件: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