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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3-03-31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博士后项目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1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聚焦高水平大学(学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培养集聚更多优秀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决定开展2023年山东省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省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标准

(一)资助类别

省博士后项目主要包括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以下简称“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和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博新计划”)。

1.省博士后创新项目,是指对省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创新项目研究择优支持。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

2.省博新计划,是依托国家和省重点科研创新平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重点科研转化项目设立创新岗位,每年择优遴选一批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创新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领军人才。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和省博新计划可以同时申报,对当年度同时入选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省博新计划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优先给予省博新计划资助。

(二)资助标准

1.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其中一等项目资助10万元,二等项目资助5万元,三等项目资助3万元。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项目管理期2年。

2.省博新计划对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入选人员给予每人资助40万元,其中含20万元生活补助和2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人文社科领域给予每人资助30万元,其中含20万元生活补助和1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资助。管理期均为2年。

3.省博士后项目科研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执行国家和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一)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潜质,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2022年度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已办结进站手续并通过开题答辩。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4.申报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紧密结合山东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及方向,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海洋强省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和较好的市场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5.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以及海外留学博士身份、外籍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6.入选国家及省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公派出国留学或访学项目的派出人员,尚未执行派出任务的,需主动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报告执行任务安排,在确保能够按照省及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关要求执行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的前提下,经博士后设站单位同意后申请;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博士后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正在执行派出工作的,不得申请。

(二)省博新计划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2.2022年8月5日后来鲁入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在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青年博士。其中,已来鲁入站人员是指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拟进站人员是指可以于2023年4月30日前办理完成进站手续的人员。

3.符合设立“博新岗位”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招收要求。

4.优先支持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200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见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博士。

5.入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6.应届博士毕业生及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回国、外籍博士,以及能够在我省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和重要团队中承担或参与关键项目的予以优先支持。

7.符合“博新岗位”的其他招收要求。

(三)限项要求

1.省博士后创新项目限项要求:已入选国家及省博新计划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正在牵头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的。

2.省博新计划限项要求:已入选国家和省博新计划的;已入选国家及省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正在执行公派出国留学或其他国(境)外访学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进入本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有2项以上(含2项)在研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正在牵头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基金资助且尚未结题的。

(四)推荐数量

1.省博士后创新项目推荐数量如下:

以流动站设站单位为推荐单位,推荐数量按照不超过本单位2022年度期间进站(不包括中途退站和流动站与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博士后数量的20%进行推荐。其中,推荐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项目数量不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50%。研究所共12个推荐名额。

2.省博新计划推荐数量如下:

获批设立“博新岗位”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设岗数量与推荐人数1:1比例(即每个“博新岗位”可推荐1名人选)推荐人选。研究所共3个推荐名额。

三、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3年度)》(见附件1,提供PDF版,文件以“1.姓名-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命名。申请表填写须知详见附件5)

2.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奖励(排名前3位)或主持的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有关证明材料(证书,或公布文件首页、盖章页及项目所在页,或科研项目合同书首页、盖章页等)。(按申请表所填顺序排序,合成一个PDF,文件以“2.姓名-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佐证材料”命名)。

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Excel,文件以“3.姓名-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一览表”命名)

上述3个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姓名-省博士后创新项目”命名。

(二)省博新计划: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2023年度)》(见附件3,提供申请人签字的PDF版,文件以“1.姓名-省博新计划-申请表”命名)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海外留学博士申请人须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毕业6个月内的可暂不提供)。(合成一个PDF,文件以“2.姓名-省博新计划-身份材料”命名)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主要包括代表推荐人选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其中:论文提供全文,本人主持的项目/课题提供公布文件或证书或合同书首页及盖章页(参与的项目/课题无须提供),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合成一个PDF,文件以“3.姓名-省博新计划-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命名)

4.山东省博新计划申请人信息一览表。(见附件4,Excel,文件以“4.姓名-省博新计划-一览表”命名)

上述4个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姓名-省博新计划”命名。

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请于4月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postdoctor@qibebt.ac.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0662685


附件: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3年度)

2.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2023年度)

4.山东省博新计划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5.《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填写须知


附件【附件1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2023年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人信息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2023年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山东省博新计划申请人信息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5《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申请表》填写须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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