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聘用部门申请,拟聘用以下人员到我所相应部门和岗位工作: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附:入所报到流程)。
联系方式:0532-80662786 chenyy@qibebt.ac.cn
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202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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