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院)岗位聘用职工和博士后,本人和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划内无房产的,可以落在研究所集体户(常住户)上。集体户可以接收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和投靠。
办理程序:
1.本人联系人事处张聪(80662786),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工作邮箱信息,开通“在职人才引进”权限。同时领取纸质落户介绍信。
2.按下面办理指南注册个人账户;统一选择“学历人才”形式,按要求办理学历认证、填写迁移信息、上传附件等。
3.待“预审通过”后,本人持纸质落户介绍信、系统上传有关材料原件,至辽阳东路治安派出所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