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网址:http://www.zgqdrc.com/atrs/323/1849.html
服务对象
| 与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单位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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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2、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备案与资格确认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6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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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条件
|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业大、电大、职大、函大、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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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条件
| 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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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条件
| 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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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条件
| 1、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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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
| 1、个人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网(http://qdzc.qingdao.gov.cn/),按照《使用说明》,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填写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工作单位。
2、工作单位登录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网(http://qdzc.qingdao.gov.cn/),按照《使用说明》,注册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申请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申报路径(“管理申报路径”栏目中“确认及市外调入申报路径”,区别于“评审申报路径”,如已建立过“评审申报路径”,仍需另建立“确认及市外调入申报路径”),等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路径前后请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确保路径建立准确;
3、路径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4、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上报,主管部门(市直单位和各区市人社局)无需再跟市人社局建立路径,直接上报即可;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发文公布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名单;
6、最终确认通过的人员登录网站个人账号,按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加贴个人证件照片,在个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小结结尾处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将《呈报表》外加一张个人两寸照片(用于证书办理)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各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人员《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和个人照片,前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盖章核准及证书办理。
注: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实行网络申报,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保证上传附件准确、清晰。
2、考核评价报告、社保缴费明细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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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号到20号(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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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职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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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窗口:0532-8891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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