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3月1日起,每月人员变更集中办理时间为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须提前办理)。
《职工报到须知》涉及职工入职前、入职当日、入职后一个月内应办理事项,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职工报到须知20230321.docx】已下载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