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是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启动筹建,2009年11月30日通过共建三方验收并纳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管理序列的国立科研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岗位职责 |
党委办公室 |
副主任 |
1 |
负责协助组织党委会、党务日常、宣传、组织、统战、创新文化、纪检、审计、科研道德等工作。联系职工代表大会。负责指导工会、团委、妇女、港澳台侨等工作。负责学风道德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工作实绩突出。
3.专业素养好,熟悉党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建工作规则。
4.创新意识强,勤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克难,有开拓进取、追求卓越的韧劲,能够切实推进管理、制度等重要创新。
5.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中共党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理工科或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现为五级、六级职员,或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经历者、独立主持部门或主要业务工作者优先。
6.上述所列条件中,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此外,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能聘用为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或部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三、应聘程序
1.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凡符合任职条件应聘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所外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履历证明、政治面貌等的电子版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申请表一并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应聘青岛能源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本人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岗位竞聘答辩评审,若未通过初审将不再另行通知,材料恕不退回。竞聘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再行通知。
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剑、张倩
联系电话:0532-58261079
电子邮箱:hr@qibebt.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中层领导人员应聘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