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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用人才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能源研究院)2023年度科研部门岗位招聘计划
公告时间:2023-03-01

一、单位简介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是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启动筹建并纳入中国科学院管理序列的国立科研机构。2019年6月,山东省、中科院、青岛市三方签署协议以青岛能源所为依托单位共同筹建山东能源研究院,以满足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需求。2020年1月,山东能源研究院正式成立2020年12月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挂牌成立。形成了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坚持创新驱动与需求牵引相结合、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并重,聚焦新能源与先进储能、新生物、新材料领域,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和系统集成重大创新研究,突破领域前沿科学难题和核心关键技术,提供重大创新成果和系统解决方案,在满足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不断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面向未来,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以建设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为目标,抓住中国科学院洁净能源研究院山东能源研究院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的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构建平台、人才、项目、成果等高度集聚、相互协同的国际一流能源科技创新中心。

根据青岛能源山东能源研究院发展规划科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科研部门(组群、研究组)岗位聘用职工招聘工作,现发布2023年度科研部门岗位招聘计划。同时欢迎具有相关工作背景的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关注我单位博士后政策,积极申请博士后岗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3.一般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

4.满足岗位所需任职条件。

(二)中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从事工程技术等相关工作的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学位;

2.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或相关工作经历;

3.硕士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达到中级岗位应聘的专业条件。

(三)副高及以上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在相关基础前沿或工程技术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技术背景,取得突出成绩,在本领域重要刊物上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掌握工程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达到副高级及以上岗位应聘的专业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请下载附件1:2023年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科研部门岗位招聘计划详细阅览。

四、薪酬福利

1.纳入岗位聘用人员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2.缴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提供健康体检、带薪年假、教育培训等福利;

3.提供出国学习、交流访问机会等。

五、应聘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4.文章、专利、项目、获奖证明材料等;

5.应聘副高级及以上岗位人员还需提供3封推荐信。

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相应岗位的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夹附件都请以“应聘岗位+姓名”为标题。

研究组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评,评审通过者推荐至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1. 2023年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山东能源研究院)科研部门岗位招聘计划.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岗位应聘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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